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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吗骑手app:销售金额不到1014元这家药企却被罚上百万元,只

福州长乐的郑先生等人之前是当地“饿了么”骑手,于今年八月陆续辞职,但他们说自己的劳动报酬被扣押了,而原因竟是因为他们“没当老板”。

多名外卖骑手被欠薪

骑手:不当“老板”拿不到工资

包括郑先生在内的10位求助者,有四名骑手合计36800元的工资没有发放,除此之外,所有人的高温补贴都被扣押。

据郑先生所说,骑手们入职后必须通过微信上一个名叫“好活码”的小程序注册“个体工商户”,否则拿不到工资。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丁兆增

这些骑手每天都是骑行在大路上,很有可能会发生一些交通事故,所以说平台要让骑手们去注册个体工商户,其实它真正的根本就在于规避责任,规避它的法律风险

站点调度员回避问题

调解小组努力沟通

调解小组陪同骑手来到长乐区“饿了么”站点——中昱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站点负责人不在办公室。当调解小组希望在场工作人员帮忙联系负责人时,遭到了拒绝。

此时调解员胖姐注意到,有一名身穿灰色衣服的男子原本向办公室走来,又突然掉头离开。调解小组赶忙追上。

就在这名男子百般辩解自己联系不上站长时,一旁的骑手表示,该工作人员还有另一个身份——站长的小舅子。

副站长:会有公关回复

回到站点办公室等待之际,另一位工作人员出现,骑手们表示,这是站点的副站长。

面对记者的扩展,副站长没有正面回应,他提出:会有公关人员回复。调解小组希望与负责人或是公关人员直接联系,还是遭到了拒绝,调解小组当场也提出了对他们处理问题态度的质疑。

记者:您把他的电话给我行不行,我们打给他,我现在就打给他们。
副站长:那不知道,每个公司也都是这么一个流程,确实是属于公关部门的事情,那他们去解决。
记者:这不是公关的问题,今天这个是薪资的问题,讨薪的问题,有没有没有给他们?为什么没有给?是不是像他们所说的,就是因为没有签了这个“好活码”,所以没有给工资?我觉得你们应该今天给我们个回复,如果说你们今天没有给,我这条新闻今天是当天发送的。
副站长:不是说不给你们回复,每个部门有每个部门的职责。
记者:你知道我为什么今天一定要求你给我回复吗,因为你们之前的种种行为,让我不相信你们,你们之前的摆摆手,走。说我不负责,我跟这里没有关系,我是一个临时工,你们所有的一些行为,让我先对你们产生了一种信任的缺失,所以这个时候你让我走,我怎么走。
调解员:你如果不好回答,你现在马上跟你站长联系,问他我们跟谁联系。

副站长“溜之大吉”

劳动部门:双方劳动关系存争议

多次沟通后,副站长表示需要先跟负责人汇报。但在调解小组等待之际,这名副站长以沟通为由,悄然离开。

之后,调解小组陪同郑先生等人来到长乐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表示,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一定争议。

据了解,外卖骑手作为一种新型职业,分为“专职”和“众包”两种,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所说的情况,就是“众包骑手”,骑手与公司只是平台合作关系,但是郑先生等骑手们不认可这样的定义。

记者通过搜索发现,“专职骑手”需要找一个站点进行应聘,上下班有规定,订单也是由站点工作人员调度,工资月结。而这些特征,郑先生认为与他们的工作状态一致,也符合“专职骑手”的定义。

劳动局:

“劳动关系”已有文件明确规定

带着大家的质疑,调解小组陪同骑手在法律援助窗口进行咨询。律师指出,根据骑手提供的工资发放记录以及工作聊天记录来看,可以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与此同时,长乐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带来了一份文件,上面明文规定,骑手们不用再举证、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得到了法律保障。

劳动部门责令站点进行解释

调解小组再次来到站点时,负责人还是不在。长乐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向调度负责人说明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

调度负责人提出,钱款已经给付了。四名被欠薪的骑手当中,有三名已经收到了站点打来的部分薪资。调解小组强调骑手被欠的薪资理应讨回。

对此,长乐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责令站点负责人于七个工作日内,主动到劳动局进行解释。

但调解小组认为,长乐区“饿了么”站点在聘用员工时存在违规操作,是致使骑手权益受损的根本原因,站点应立刻更正错误。

两百多家个体经营户到你这边接单,哪有这样的就业形式!以前都没有规范,针对这个情况11月1日开始要求外卖骑手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长乐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关系科 李科长

从骑手此前提供的聊天记录来看,站点负责人存在诱导骑手签订“个体工商户”协议的行为。长乐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提醒站点应及时进行整改,给予每个员工应有的劳动保障。对此,调度负责人也表示,会及时转达。

调解结果:
站长已进行反馈 约定周五对账

节目播出前,帮帮团记者向长乐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了解此事的进展,李科长表示,12月10日还需要和站点负责人以及骑手面对面核实一下相关数据。

长乐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关系科 李科长
记者:站点负责人有到劳动部门进行反馈,但是数据相对比较乱,还需要再核实是不是?对,12月10日上午叫骑手再过来一下,坐下来实打实一个一个核实。记者:好好好。

编后记

今年7月16日,人社部等八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与此同时,各部门也积极响应,要求用人单位与骑手等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协议书,保障他们的劳动权益,我们也希望劳动者能真正“劳”有所依,“劳”有所得!